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3年第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 条规定,现将《御河西路西侧、开源街北段地块》、金龙大街等5宗征收土地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详细内容见附表。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参照省、市有关标准执行进行补偿。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货币安置参照上述补偿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按照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
四、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征地批复后3个月内办理补偿登记。如认为本方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60日内,可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0352---5353155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版权声明:我们尊重“真实原创”,转载旨在传播有益信息,如涉及版权问题,我们立即处理。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62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