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被查 曾带领该行在港上市

10月1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志明曾掌舵贵州银行三年,其间于2019年底带领该行在香港成功上市,2021年1月已从贵州银行离职。

在银行业工作近40年

2017年底从湖北银行跳至贵州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61年11月的李志明在银行业工作了近40年。在担任贵州银行董事长之前,一直在湖北省的银行业工作,曾任职多家银行,其中在农行工作了近30年。

1982年3月,李志明任中国农业银行监利县支行黄穴营业所信贷员,此后在农行工作了29年,曾任湖北省分行科员、副主任科员,咸宁地区分行副行长,武汉市武昌支行行长,恩施州分行行长,湖北省分行信用卡部总经理、银行卡中心总经理、三农信贷部总经理等职。

2011年4月,李志明离开农行,出任深圳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助理;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任湖北银行行长助理;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湖北银行副行长。2017年12月,李志明离开湖北,加入贵州银行,成为该行党委书记候选人、董事长候选人。2018年1月,李志明成功当选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2018年4月起,他正式出任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被查 曾带领该行在港上市

据了解,贵州银行成立于2012年10月,是在遵义、安顺、六盘水三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设立的一家省属地方性银行。茅台集团持有贵州银行12%的股权,是仅次于贵州省财政厅的该行第二大股东。贵州银行注册地、总部设在贵州省省会贵阳市。2019年12月30日,贵州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发行H股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54.56亿港币,成为继贵阳银行之后贵州省第二家上市银行。

截至2022年12月末,贵州银行资产总额5337.81亿元,存款总额3263.24亿元,贷款总额2935.28亿元,营业机构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2022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贵州银行排名全球251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2022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排名第46位。

曾在港为贵州银行鸣锣开市

离职后贵州银行被罚270万

贵州银行在香港上市时,时任董事长李志明高兴地鸣锣开市,表示将努力把贵州银行打造成为一流现代城市商业银行。

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被查 曾带领该行在港上市

李志明

2021年1月28日,贵州银行公告,因贵州省政府工作安排,李志明申请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以及在本行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

此前三天,即2021年1月25日,贵州省政府曾发布相关通知,同意李志明不再担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但此后公开渠道并未见到李志明新任职的消息。

在李志明的辞任公告中,贵州银行董事会表达了对李志明任期工作成绩的肯定和谢意,表示李志明为该行改革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公告称,李志明任职期间带领该行锐意改革,在其带领下,贵州银行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战略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各项经营业绩屡创新高,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

但是,李志明在贵州银行的工作也存在明显不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官网信息显示,在李志明离开贵州银行后不久,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于2021年2月5日对该行及其部分员工作出十余份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贵州银行的罚单有三份,罚款总额为270万元。该行因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部分理财投资业务不审慎、同业授信流于形式、部分同业业务不审慎;违规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限制性领域,被罚款110万元;因个人线上消费贷款业务内控机制不健全、资金监控不力,被罚款40万元;因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整体缺位;股权管理混乱,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关联交易管理薄弱,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罚款120万元。

而李志明个人,也因对贵州银行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罚款5万元。

曾在湖北银行共事的老领导已被开除党籍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执纪审查信息发现,今年以来金融系统已有80余名干部接受调查审查,相对而言,来自国有大行和省联社的干部较多,来自股份行和地方性银行的干部较少。除了李志明,今年还有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马宝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蒙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光炯和中原银行原副监事长贾继红先后接受审查调查。

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被查 曾带领该行在港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李志明在湖北银行的老领导、湖北银行原董事长陈大林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其违背组织原则,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违反议事规则,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负责的融资业务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将组织赋予的贷款审批权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银行吃银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今年五一前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节前通报典型案例释放强烈信号》一文,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涉及到陈大林。

通报指出,陈大林违规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的礼金、消费卡共计11万元;以考察为名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在赞比亚观光游玩、与朋友聚餐,相关费用以公款报销;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邀请打网球,平均每周一次,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陈大林是湖北银行首任董事长。2017年7月,湖北银行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陈大林卸任该行执行董事,并于当年到龄退休。李志明于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湖北银行工作了五年多,先后担任行长助理和副行长的职位。在陈大林退休半年后,李志明也离开湖北银行赴任贵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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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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