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淄博这40多个小区,可以办证了!

10月10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批办证公告

涉及40余个小区

公告!淄博这40多个小区,可以办证了!

公告!淄博这40多个小区,可以办证了!

关于金乔社区的办证公告

金乔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铁路小区的办证公告

铁路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杜科社区的办证公告

杜科社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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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店子社区的办证公告

店子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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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气象局宿舍的办证公告

气象局宿舍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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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林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林家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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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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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北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东北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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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钱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钱家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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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天润新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天润新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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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新奥花园小区的办证公告

新奥花园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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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金石绿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金石绿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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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淄博富力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淄博富力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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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中南紫云集小区的办证公告

中南紫云集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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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齐园组团5号楼的办证公告

齐园组团5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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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山东电波宿舍区的办证公告

山东电波宿舍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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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御景国际5号楼的办证公告

御景国际5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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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回民新村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回民新村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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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小张村还迁安置房的办证公告

小张村还迁安置房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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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西寨村名仕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西寨村名仕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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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恒兴花园48、49号楼的办证公告

恒兴花园48、49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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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晨升汇景小区33号楼的办证公告

晨升汇景小区33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33号楼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初始登记已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

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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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月半湾兴盛家园小区的办证公告

月半湾兴盛家园小区2号3号4号9号10号11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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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麻营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麻营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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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天华小区35号楼4单元的办证公告

天华小区35号楼4单元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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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小高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小高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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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西寨村村民还迁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西寨村村民还迁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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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积家村还迁安置房一期的办证公告

积家村还迁安置房一期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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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高南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高南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董家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董家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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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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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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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马尚街道西南村一期二期的办证公告

马尚街道西南村一期二期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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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大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的办证公告

大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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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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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东南村旧村改造还迁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东南村旧村改造还迁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班家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班家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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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桃园社区南三甲小区4号楼的办证公告

桃园社区南三甲小区4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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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台头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台头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周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的办证公告

周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柳杭社区整体搬迁项目小区的办证公告

柳杭社区整体搬迁项目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西北村村民还迁房一期、二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西北村村民还迁房一期、二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张兑村旧村还迁房项目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张兑村旧村还迁房项目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公园街道沁园社区共青团西路北四巷6号楼的办证公告

公园街道沁园社区共青团西路北四巷6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小套村村居安置项目一期小区的办证的公告

小套村村居安置项目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编辑:石头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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