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批办证公告
涉及40余个小区
关于金乔社区的办证公告
金乔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铁路小区的办证公告
铁路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杜科社区的办证公告
杜科社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店子社区的办证公告
店子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气象局宿舍的办证公告
气象局宿舍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林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林家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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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北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东北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钱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钱家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天润新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天润新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新奥花园小区的办证公告
新奥花园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金石绿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金石绿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淄博富力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淄博富力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中南紫云集小区的办证公告
中南紫云集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齐园组团5号楼的办证公告
齐园组团5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山东电波宿舍区的办证公告
山东电波宿舍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御景国际5号楼的办证公告
御景国际5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回民新村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回民新村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小张村还迁安置房的办证公告
小张村还迁安置房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西寨村名仕城小区的办证公告
西寨村名仕城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恒兴花园48、49号楼的办证公告
恒兴花园48、49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晨升汇景小区33号楼的办证公告
晨升汇景小区33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33号楼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初始登记已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
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月半湾兴盛家园小区的办证公告
月半湾兴盛家园小区2号3号4号9号10号11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麻营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麻营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天华小区35号楼4单元的办证公告
天华小区35号楼4单元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小高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小高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西寨村村民还迁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西寨村村民还迁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积家村还迁安置房一期的办证公告
积家村还迁安置房一期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高南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高南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董家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董家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马尚街道西南村一期二期的办证公告
马尚街道西南村一期二期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大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的办证公告
大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东南村旧村改造还迁房小区的办证公告
东南村旧村改造还迁房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班家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班家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桃园社区南三甲小区4号楼的办证公告
桃园社区南三甲小区4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台头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台头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周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的办证公告
周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柳杭社区整体搬迁项目小区的办证公告
柳杭社区整体搬迁项目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西北村村民还迁房一期、二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西北村村民还迁房一期、二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张兑村旧村还迁房项目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张兑村旧村还迁房项目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公园街道沁园社区共青团西路北四巷6号楼的办证公告
公园街道沁园社区共青团西路北四巷6号楼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小套村村居安置项目一期小区的办证的公告
小套村村居安置项目一期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编辑:石头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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