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批办证公告,涉及40余个小区。
关于金乔社区的办证公告
金乔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铁路小区的办证公告
铁路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杜科社区的办证公告
杜科社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店子社区的办证公告
店子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气象局宿舍的办证公告
气象局宿舍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林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林家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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