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淄博这些小区,可以办证了

10月10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批办证公告,涉及40余个小区。

最新公告!淄博这些小区,可以办证了

关于金乔社区的办证公告

金乔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铁路小区的办证公告

铁路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杜科社区的办证公告

杜科社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店子社区的办证公告

店子社区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气象局宿舍的办证公告

气象局宿舍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林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

林家村小区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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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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