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10月10日,为提升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正面案例的示范效应和负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了28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这28个典型案例覆盖银行、证券、保险、支付、消费金融公司等领域,其中在一则事关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不规范、引发大量消费纠纷的案例中,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曾有某保险公司的电销人员在通过电话向消费者推介某款分红保险时,宣称该款产品“收益比银行存款高,相当于按月存钱,同时还有保险保障”。
此外,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推荐某款重大疾病保险时,直接告知消费者该产品“大大小小的疾病全都赔,只要消费者有病,保险公司先给钱看病”。但实际上,该产品的保障范围仅包括重大疾病,一般疾病并不赔付。
还有一些保险产品在宣传时隐去了其原本的保险属性。
例如,某保险代理公司网络平台推介某款热销“少儿教育金”,宣称“该款产品收益高于银行利息”,并未提示是保险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一年后,发现该产品是保险产品,并且不能随时“支取”,如果中途退保还会产生损失。而当该位消费者再到网络平台查找销售页面时,发现该产品已下架,购买时的页面已被删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此明确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机构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欺骗消费者,不得对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近年来,监管部门也通过检查、问责、处罚等措施严厉查处此类违规销售问题,并持续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规范经营。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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