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理财项目很多人都比较谨慎,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也总是提醒我们,投资需谨慎。
也都知道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但是有的时候我们只是将自己的钱存在了自己觉得很安全的地方。
但是没想到有一些我们以为很安全的地方却一点也不安全,当然了也不能以偏概全,只是某一些银行金融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使得这本来安全的存款渠道变得不安全了。
今天这个故事就是辽宁一女生将自己多年奋斗的存款存到银行里,然后发生了“意外”,钱竟然没了。
实现了梦想,也养活了家庭
事情是这样的,于婷出生在东北的辽宁省,是个爱美的女生,每个女生小时候都做过这样一个梦:自己是一个公主,每天都可以穿漂亮衣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最好是有一个服装店,自己想穿什么就直接拿。
于婷也不例外,有着和大家一样的“公主梦”,所以在于婷长大以后,有了能力就将自己的梦想实现了。
经过自己的努力,长时间的谋划,属于自己的女装店终于开业了,于婷内心非常开心,也对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和梦想及其上心。
于婷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头脑,而且还是市场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的人,勤劳加上聪明头脑,于是很快生意也就变得越来越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婷不仅把自己搭进去的成本赚了回来,还挣了不少钱。随后便把自己挣到的钱都存在了自己比较信任的银行里面。
于婷存的还是定期,因为她觉得这样利息比较高,而且还可以管住自己大把花钱不加控制的欲望。
发现新商机
因为于婷在吃饭上面比较讲究,不怎么点外卖,所以总是会自己买菜做饭,这样吃得健康还安心。
有一次,于婷看到软件直播有人在吃海鲜,自己也突发欲望也想吃海鲜,下班之后便去了菜市场买点海鲜,准备晚上做海鲜吃。
但是她去到菜市场以后发现,菜市场的海鲜摊位很少,但是买的人很多,所以有些海鲜摊位前面就排起了长队。
这个意外发现让于婷发现了新的商机,她准备将自己的服装店先给自己的亲戚照看,就当是雇佣她看店,而且自己家亲戚也比较信任。
一切都安排好了,然后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开海鲜摊位的事情上面,经过一些调查和研究以后。
于婷马上就开始着手准备开海鲜摊位,因为于婷刚开业所以做了一些优惠,这让本来在其他摊位排长队的人纷纷转头去了于婷那边。
于婷的海鲜摊位,海鲜是每天从港口送来的,比较新鲜,而且还便宜,再加上她的聪明头脑,这个海鲜摊位从刚开始的一个小摊位慢慢的变的规模越来越大。
后来,几乎成为了整个菜市场的“海鲜霸王”,市场也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认定这个海鲜摊位,于婷存款也越来越多。
但是后来因为一个港口有废弃污染,大家都开始排斥吃海鲜,于婷的海鲜摊位受到了严重打击。
但是家里生活开销也无法节省,于婷每天都愁眉苦脸的,不知道接下来的创业路该怎么走。
后来有次和自己的朋友聊天,她的朋友推荐了她一个比较热门赚钱的项目,于婷一听,前景好,当下也比较热门,所以决定投资一点先试试水。
取钱做新项目
于婷几乎一两个月就会去存一下钱,而且金额也比较大,所以银行安排了专门和于婷对接的经理,有事直接和张经理联系就可以了。
她准备投资项目,手里没有现金,所以只能去银行取出自己的部分存款,于婷只想到自己有点存款,但是没想到这几年竟然存了一千多万。
于是,在于婷去银行取钱之前先和张经理沟通了一下,约了一下时间,张经理也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到了约定时间,她按照约定来到了银行,银行里面的工作人员更是十分客气的将其请进了贵宾室。
并告知张经理于婷的到来,张经理笑呵呵的走进了贵宾室,并展开了几句客套话,随后便说稍等一下,那边马上安排好。
于婷和张经理认识很久了,他平时说话很沉稳,办事也比较干练,所以比较信任他,以致于之后的所有事情都交给了他去办。
但是没想到等了快两个小时的于婷见事情一直没有进展,自己水都要喝饱了,便问张经理事情到哪一步了。
张经理一点也不心虚的回答道“因为我们银行现金不多了,所以去其他银行借调了,可能快要好了,再等一会吧于女士”。
如果当时于婷可以看透这幅虚假的嘴脸,那么自己的一千多万也不会存在“取不出来”的境地了。
于婷听了张经理的回答后,虽然心生不满,但是还是没有表现出来继续等待,又过了一阵,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于婷这次真的生气了,质问道“我提前约好的要取钱,为什么在这等这么久还没有拿过来,就算是借调的这两三个小时了也该有了吧”。
张经理见状赶紧哄道“于女士别生气,主要是银行有程序,我们必须要按程序办事,您谅解一下,这样吧,您明天过来,指定给您准备好了”。
取钱受阻,真相揭晓
于婷即使不满,也只能就此作罢,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过来,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银行刚一开门就进去了。
张经理见到于婷一大早就来了,心里一阵心虚,但表面又不动声色的说“钱已经准备好了,马上就拿过来”。
随后开始和她套近乎,想要劝服她投资理财项目,但是于婷是个主意比较正的女生,不会因为被人的三言两语改变自己的决定。
张经理见对方不上当,所以谎称去看一下进度便离开了贵宾室。于婷在那里等待半小时以后,见他还不回来,就去了柜台询问。
在询问以后,于婷得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自己的银行卡里面现在只有一百块左右的余额。
得知这个消息后于婷开始满银行的寻找张经理,但是找遍了也没有发现他的踪迹,于是选择了报警处理。
在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张经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承认钱是自己拿去花了,一直坚称“钱帮于婷买了黄金,做理财”。
后来,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下,张经理说出了实话“将于婷还有一些VIP客户的钱拿去了赌博”,刚开始“借用”他们的钱还是一直赢,后来却输得啥也不剩,没办法只能拿客户的钱去堵那个窟窿。
然后,就出现了现在的这个画面,于婷生气又无奈,找到了银行,让其承担责任,但是银行坚持不是自己的原因,责任不能自己承担,要找张经理去负责。
法律小科普
其实,事件发展到这里基本上也就结束了,因为后来于婷去法院起诉银行,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请求,二审也是维持的原判,事情也就此搁置了。
那么,对于银行的这种撇清责任的行为是不是合法行为呢?法院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审判结果呢?
其实,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法条是关于银行要承担员工犯错责任的,但是我国有些法院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也是判处的客户占据大比例责任。
而银行也只占两成责任,在审判时很多法院也会参考其他的法院的判例,那么遇到相同的或是类似的情况是仍然是判处银行占据两成责任。
而对于于婷的这个案例来看张经理确实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银行是不是要先负责因监管不力而产生的严重后果,而后再对张经理进行追偿呢?
法律法条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说明,如果银行职员因为职位便利,而将银行客户的钱挪用的话,银行负什么责任,再对当事员工进行追偿。
那么对于张经理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没有明文规定这种行为的罪名呢?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规定几项罪名和张经理的行为确实有些符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八十五条中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名,如果该银行是商业银行的话,那么张经理就会触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
假如说该银行是个国家所拥有的银行的话,那么张经理的罪名可能就会触犯挪用公款罪。具体应该如何认定还是要看银行的性质。
其实向于婷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这样的行为不在少数,也希望这一类的案件可以给各位银行的储户们敲响警钟。
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银行监管不力,这样事情频繁的发生其实也是暴露了其中的管理漏洞。
像张经理一样为了生活奢侈或者是满足一些自己私欲从而铤而走险的人也不在少数,最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守护好自己的“钱袋”,擦亮双眼选择信任的人。
也希望各个银行可以加大自己的监管力度,司法可以尽快解决像于婷一样夹在中间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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