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0日讯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89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市场地位、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新增产品竞争态势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产能消化的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22年4月公告的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说明:上述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性,前次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测算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结合产品市场需求、公司产能规划以及2022年4月公告的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2022年4月公告的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性,并完善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信息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宏柏新材2023年9月14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宏柏新材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宏柏新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宏柏新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中证鹏元为宏柏新材本次发行出具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宏柏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孟夏、刘纯钦。
宏柏新材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份8,300.00万股,发行价格9.98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先卫国、陈靖。
宏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8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5,030.58万元;发行费用合计7,803.42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为5,375.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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