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
□ 任荣荣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明确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点任务。同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强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明确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并要求各地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随后,各部门推出系列配套举措,进一步扫清民营企业投资障碍,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中央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随着各项政策综合发力、落地见效,民间投资有望回稳向好并实现高质量发展。
充分认识民间投资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民营经济开始进入上升通道,以民间投资为主体的非国有投资在整体投资中占比逐步上升。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民间投资快速发展,到2002年,国有投资在整体投资中占比降至43%,以民间投资为主的非国有投资占比提高到一半以上。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了首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民间投资取得跨越式发展,2012年,民间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6.5%。党的十八大以来,民间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活力不断增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民间投资行业参与度总体拓宽加深,推动创新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自2012年设立民间投资统计指标以来,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始终超过一半,制造业投资中民间投资占比更是超过80%,为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民间投资完成31万亿元,比2012年的15.4万亿元增长了约一倍。
民间投资是经济活力的“晴雨表”,在稳增长、稳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常用“56789”来形象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据统计,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是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提振民间投资者信心,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不仅对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增长、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形成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乃至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辩证看待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制约因素
与国有投资相比,民间投资创业、创新功能强大,运营机制灵活,投资效率较高,但同时周期性特点明显,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其波动性往往高于整体投资。当前民间投资增速及在整体投资中占比持续走低,是短期与长期、外部与内部、周期性与结构性问题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
从宏观环境看,受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影响和诸多超预期因素冲击,民营企业对未来盈利预期出现较大程度下降,民间投资信心不足、预期较弱。一方面,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际市场需求减弱。根据IMF和WTO等国际组织预测,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和货物贸易量增速明显低于上年,表明全球市场需求的总体走弱,这将影响企业对外出口订单和利润,导致企业投资决策更趋谨慎。另一方面,国内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目前我国经济仍在恢复过程中,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较大,扩大再生产意愿减弱。
从发展阶段看,现阶段国内市场正处于消费结构升级、产业结构转型的调整期。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演进,当前传统产业新增投资空间减小,新兴产业培育仍需时间,整体市场处于结构缓慢更替与市场需求缓慢增长时期,民间投资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间投资主体需要不断研判新的投资方向,或是在传统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纵向转型升级,或是在新的行业领域尝试横向转型发展。在此背景下,许多企业对投资方向把握不准,同时,在原有领域依靠技术创新进行“二次创业”的投资门槛和难度明显提高,企业面临创新能力不足、创新人才匮乏、创新融资渠道不畅等制约,在投资上出现观望、惜投现象。
从体制机制障碍来看,尽管政府已经出台了多项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通过简政放权和改革等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但民间投资仍存在一些隐性投资壁垒和潜在不公平竞争等问题。调研发现,虽然国家政策对民间资本投资“开前门”,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垄断性领域以及科教文卫等非营利性领域,但一些地方仍以各种理由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电力、电信、水务等投资回报率高、风险低的领域;一些进入先进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白名单的民营企业反映,由于银行仍要求提供抵押和担保,而先进制造业企业往往资产偏轻,专项设备多、通用设施少,导致获取贷款难。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并未真正消除,民营企业认为自己与国有企业相比竞争优势不足,且存在不公平待遇,对扩大投资存在顾虑。
但同时要看到,当前一些领域的民间投资呈现出亮点,民间投资仍然蕴含巨大潜力与活力。1-7月份,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8.5%,比制造业整体投资高2.8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速分别高达18.8%和33.4%;基础设施领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4.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4.7%。此外,随着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优秀民营企业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涌现出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成为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一环。
着力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增长动力
民间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也是增强投资活力、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力量。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沿革表明,我国民营企业从来不缺乏积极性和创造力。针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建议从提升投资意愿、畅通投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三方面综合发力,提振民营企业预期和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政策落地见效,提升民间投资意愿。在优化经济环境上,要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相对平稳健康发展的“避风港”,支持民营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上打造新的竞争优势。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落实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从舆论上鼓励、呵护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清除各种显性和隐性的市场壁垒,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增强民企预期信心及发展潜力。
二是加强工作机制保障,畅通民间投资渠道。明确一批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全面梳理项目清单,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国产自主和“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赛道。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发挥好已经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作用,消除民营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助力营造良好的民间投资政策环境。
三是加大投资融资支持,增强民间投资能力。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作用,利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大数据中心、消费基础设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行业类别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支持盘活民企持有的存量资产,形成与新增投资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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