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乐居财经 范慧茹
关联地产对物业的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
受房地产销售式微影响,今年上半年物企非业主增值服务收入整体占比已不足一成。而以股抵债、被迫买房抵销应收款、资金划拨调用、甚至存款消失案,在物业身上屡见不鲜。
脱胎于地产的物业,面对地产爸爸的伸手要钱行为,似乎总扮演着被动挨打的角色。在外拓市场竞争力不足时,在管面能接获多少,也全靠地产“爸爸”赏赐。
近日,合肥一宗地的土拍公告中,对竞买人的资格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首次涉及物业管理维度。该要求一出,物企也开始反作用于地产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地产关联方的土拍资格。
根据合肥市土地市场网信息,巢湖市人民路以西、健康中路以南的31.16亩居住地块,将于今年11月2日拍卖。而该地块竞买人的资格要求,成为行业一大看点。
根据公告,竞买人需达到“五没有”条件,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保交楼”任务、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没有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所属物业公司被投诉较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这五大要求,除了对房企自身条件设限外,第五条要求首次提及物业公司,一定程度上对房企相关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做出了要求。
而该项政策的出台,也并非凭空而起。早在今年7月,合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中便提到,要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运用“竞品质”机制,探索竞争性谈判出让方式,优先考虑“四没有”的优质房企: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项目有“保交楼”任务、没有物业管理出问题、没有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如今看来,巢湖市这宗地的土拍公告,无非是对此前相关提意的正式落实。而这一步的迈出,尤其是对物业管理维度的明确,标志着地产前期开发与后期的物业管理在土拍环节形成了闭环。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物业和地产相互推诿的难题。
此前,一位不愿具名的物业总经理曾向乐居财经《物业K线》袒露,地产开发完楼盘,交付后的品质问题常常甩锅给物业,而物业又不愿意承担因开发商遗留下来的品质问题所产生的维修成本。这样一来,为此而买单的人又成了最开始提出问题的业主,这也就导致物业服务满意度不高,形成恶性循环。
这一次巢湖市地块的第五条土拍新规,是探索地产与物业在服务品质上相互协同的一次有利尝试。但也有分析认为,“没有所属物业公司被投诉较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这一条件,是底线设定,而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的提升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还要打上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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