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汉口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被罚265万元,时任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被警告。
鄂金监罚决字〔2023〕17号显示,汉口银行涉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未严格按异地客户授信审查要求审批业务;二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三是多次条线检查均未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四是内部审计未反映重大风险责任问题;五是员工行为排查未按规定覆盖全员;六是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汉口银行罚款265万元,同时遭处罚的还有三名当事人,分别是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新民,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丁锐,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查部副总经理杨德蓉。
此外,当天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汉口银行一支行被罚100万元。据鄂金监罚决字〔2023〕18号,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涉及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100万元。此外,时任汉口银行行长助理兼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行长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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