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州市
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于今日起
正式接受申请!
申请时间为
10月8日9时至11月8日17时
入户指标增至1.5万个!
今天,“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穗好办APP—来穗积分”的“积分制入户”专栏入口同步开放。参照往年的做法,各镇设置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及相关设备,方便来穗人员了解政策并及时提交入户申请。
2023年度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增至1.5万个,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 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 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6. 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
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以确保存量优先,解决好在广州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来穗人员的入户需求。
有意愿申请入户广州的来穗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申报,具体步骤:
通过广州来穗局门户网站或“穗好办”APP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积分制入户”专栏进行“网上承诺”后即可提交入户申请。
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免网报高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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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广州来穗局
整合 | “广东发布”编辑部
编辑 | 吴展桥
校对 |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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