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德州市、吉林省和湖南株洲茶陵县在关于刺激楼市和消费的文件中,都相继提出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相关政策。
每一次,当房地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的现象时,有着几亿人口的农民群体绝不会成为“隐秘的角落”。
每当此时,他们同样被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希望在政策的感召下,他们能够进城买房,从而刺激楼市,帮助消化库存。
在时下各地救市动作频频之际,一纸号召又飘飘悠悠,越过城乡的界限,往乡村飞去。
壹
早在2016年,环环就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现象进行了关注。
那一年,阵仗远比现在要大。
之所以这么说,当时出台这类政策的都是以省为单位,安徽、四川和山东等省相继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的政策。
豪爽的山东还提出,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假如这个县市60万可以买套100米左右的住房,小算盘哗啦啦打起来,最高可以补贴6万。
相比较,这次德州也提出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贷款的做法,可没有当年出手那般阔绰啊。
也恰好是在那一年,环环亲历了农民进城买房是怎么回事。
环环的一位亲戚,要在县城买房,自己掏光家底不说,亲朋也得跟着伤筋动骨。环环有幸也成为了债主行列中的一员,而且属于对方至今没有还款意愿的那种。
几番周折之后,亲戚终于搬进县城。
但是,问题来了,做为地道的农民,亲戚进城之后的谋生成了大问题。农闲时在县城住,农忙时还得回村子里种地,生活成本提高了不少,似乎日子也并不美好。
这是点题外话,但也是农民进城后生活的真实写照——谋生手段成为第一位的需求。
对于鼓励农民进城的策略,我们也能够理解。
毕竟中国人口红利已经在逐步褪去,农民作为一种新鲜血液,补充到城市建设中,原也无可厚非,这也是推动城镇化的底层逻辑。
一方面可以增加城市的劳动力,一方面可以顺势去库存。
孟子曰:有恒产者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国人自古就有创业守成、置业兴家、传承财富、繁衍后代、家业永续的传统美德,历数千年而不衰,无论是本乡本土,还是离乡离土,哪怕是漂洋过海,初心不改。
必须买房,这几乎是国人的一种宿命和最大的梦想。
贰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政府除了提供优惠政策外,还应该给农民灌输一些基本的市场常识。
在这个房企频频暴雷的节点,应该提醒农民避开那些存在烂尾风险的项目,以免城市那些深不可测的套路,让购房经营不足的农民成为待宰的羔羊。
此外,农民进城之后,如果无法解决他们的谋生问题,农民就不能在城市里落脚安家。
说到农民在城市的落脚安家,就涉及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历朝历代,土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凭仗。
农民进城之后,原本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怎么办?如果他们进城买房而面临资金不足,会不会在冲动或无奈中涸泽而渔,卖掉宅基地和承包地?
在这方面,云南曾经做过尝试。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云南提出了“两床被子”政策,让进城农民兼具农民和居民两种身份。农民进城可以保留耕地五年,如果能适应城镇生活就放弃耕地。
然而,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大跃进式设城镇人口转化的指标,利用行政手段提高城镇化率,农民有了城镇户口但是没有就业,在农村也没有地了,进退维谷。
叁
如果农民放弃了土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集约使用与置换因此而形成闭环,这也符合国家利益的需求。
可在农民放弃了土地的同时,土地也成为了资本的香饽饽。
如果土地被转租,租金在几经辗转中被抬高。继续种粮食作物的话,就面临租金都收不回的窘境,只能改种经济作物。
也许你会觉得,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如果农村都不种粮食了呢,是不是事情就大了?
还有些资本根本连作物都懒得种,他们看中的是土地的附加价值。
他们要么炒地皮待价而沽,要么建起乡间别墅,以高价出售,要么热衷于建设田园综合体、乡村民宿、共享农庄等项目。
资本对土地的利用,也许发挥了土地最大的利用价值,但却带给了土地和农民无法修复的伤害。
在今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9个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搬迁群众进城落户,同时依法保障已落户城镇的搬迁群众在迁出地农村的合法权益。
“潮水无常,而我们终将改变自己的方向”。
希望土地和农民的命运在被改变的时候,是向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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