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湖南省首例环强险预赔款赔付
汽车上路,必须买交强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也在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见证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向湖南省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预赔款30万元,并举办了交付仪式。据悉,这是湖南省推行环强险试点以来涉及生态损害赔偿的第一起赔案、第一笔赔款。
“环强险”是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强制性保险。作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开始,我省积极推进“环强险”试点,主要目的在于分担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经营风险,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此次获得“环强险”预赔款赔付的企业,因突发回卤管道爆管事故导致污染。该企业立即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情况,并向主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接报后,常德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省环科院实施现场救援,同时进行了损害鉴定评估。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查证污染损害事实后,保险公司很快按照保险条款对企业周边居民的损失进行了赔款预付、安定人心,帮助企业应急处置、恢复生产。
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单位以及其他环境高风险领域推广“环强险”,既是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的需要,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促使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让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的群众及时得到赔偿,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目前,对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单位等重点对象,已加大力度推广“环强险”。
潇湘晨报 记者章杨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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