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8月中旬至9月底全面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

 鲁中网淄博8月16日讯8月1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 “淄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扎实开展“地毯式”清查,全面摸清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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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淄博市定于2023年8月中旬至9月底全面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通过单位清查,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后续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单位清查主要调查的内容分为2类:一类是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另一类是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自2023年8月中旬开始,全市将正式进入“地毯式”清查阶段,具体工作包括清查告知、入户清查、查验证照、填表审核、底册核对。清查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清查数据与清查底册的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同步开展查疑补漏工作。同时,自“地毯式”清查开始,至全部调查工作完成期间,各级普查机构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每天上报的数据进行监控、编码、审核、分析,确保数据质量。在“地毯式”清查基本结束后,各级普查机构将组织开展数据检查与评估工作,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在淄博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面广量大,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未按时提供资料、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依法处罚。

  入户清查时,普查人员将佩戴并主动出示《普查人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强调本次调查是政府行为,承诺对调查采集到的所有信息保密,且不会作为任何行政处罚的依据。调查对象主动出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普查人员进行核实并根据证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信息,在清查底册中查找调查对象并采集相关信息。如果普查员来到您身边,请您准备好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料,依法配合普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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