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四季度消费旺季恢复和扩大消费,巩固提升泉州市经济复苏向好发展态势, 泉州市出台措施支持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包含14个方面共17条细则,具体如下:
鼓励举办促消费活动。举办消费节、美食节、汽车节、家居节、老字号嘉年华等线下主题促销活动,持续打响“爱泉州·大乐购”“全闽乐购”促消费品牌。对2023年底前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举办的线下促消费活动,给予不高于活动举办费用总额50%补助,单个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提振汽车消费。支持扩大汽车消费,2023年底前发放汽车购车补贴600万元,对在泉州辖区内纳入限上商业统计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上牌的用户给予每辆不低于3000元的购车补贴。培育壮大鲤城、洛江、晋江、南安、开发区等地“汽车走廊”,鼓励开展汽车团购会、购车抽奖、购车贷款补贴、购车保险优惠、试驾有礼等促销活动。2023年底前举办10场汽车下乡惠民巡展促销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提振乡村汽车消费。积极引导推广客运、普通货运使用新能源车。在城市公共领域、景区、公路等场景形成基础性快速充电网络,在重点乡镇集中建设公共场站,加速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补齐短板,到2023年底建成充电站770座、公用充电桩8500根。
繁荣餐饮消费。举办“新闽菜·最闽南”美食节系列活动10场,通过山海厨王争霸赛等活动,形成“百店参与、千厨竞技、万人点评”的氛围。支持各地推出“一县一桌菜”,打造标志性的闽南美食菜单。鼓励景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交通服务区、酒店等建设“闽菜馆”,对符合条件的“闽菜馆”单个门店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奖补。鼓励各地培育创建特色美食街,引导名菜、名小吃集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美食街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奖补。
拓展网络消费。积极对接阿里、京东、抖音等国内外重点平台,围绕双十一、双十二电商大促销,举办产品直播选品会、直播节线上促销活动100场,持续扩大泉州优品网销规模。支持我市电商平台经济发展,对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站等各类电商平台,年交易额达到8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平台本年度新增投资额的30%,单个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提升展会消费。发挥会展平台集聚作用,推动泉州优品利用展会促进销售。围绕家居建材、纺织鞋服、食品饮料、体育用品、卫生用品等行业,2023年底前举办大型展会、微展会、企业订货会对接活动30场,帮助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展会、微展会、企业订货会,单场活动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助。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的良好氛围,取得较好成效。
支持住房消费。积极推行个人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落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在本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其主贷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均可在公积金缴存地的服务大厅办理。
扩大家装消费。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2023年底前发放家装家居产品消费券100万元,举办家电节、家具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扩大线下家电、建材、家具卖场销售,提供消费者“一站式”家装购物体验,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建材产品消费,利用年底装修消费旺季持续促进家电、建材、家具消费提升。
拓展体育消费。鼓励赛事运营机构、体育社会组织等策划引进国际、国内大型品牌赛事或自主IP品牌赛事,对在泉州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赛事运营机构、体育社会组织在泉州举办线下体育赛事,参赛人数1000人以上且赛事投入总额100万以上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进行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向观众售票的赛事,销售总额超300万元的,按不超过售票总额5%进行资金补助,单项赛事补助不超过30万元。以上两项指标均达标的,仅取最高补助金额。
壮大文旅消费。鼓励各地举办大型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音乐节等文旅活动,鼓励在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休闲街区、文旅消费聚集区、古大厝、古民居等经营具有泉州文化元素特色节目的小剧场、沉浸式演出等文旅演艺业态,鼓励承接或引入大型演唱会。具体参照《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
激发高铁消费。利用福厦高铁开通运行契机,结合省里打造福厦“1小时生活圈”工作,重点打造泉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备站点地域风情风貌讲解人员,加快推动泉港、泉州东和泉州南高铁站点配套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提升旅客“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持高铁当日票可享受国有运营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培育新型消费。支持传统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发展智慧商店、无接触配送、到家服务等新业态。鼓励发展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推动商圈、商业街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商贸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项目,给予不高于投资额5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支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新建或升级改造、“互联网+回收”回收模式创新、信息化建设推广,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建设和完善,给予不高于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加大消费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创新差异化的新业态特色金融产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提高泉州本地小额消费类贷款发放量。推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为餐饮、文旅等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和风险分担。创新推进“新市民圆梦桥”专项行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打造新市民金融服务生态圈。
优化消费环境。规范公平消费环境和秩序,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严查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短斤少量等价格和计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开展靶向商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产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泉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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