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 长城人寿提醒您:诚信投保很重要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 长城人寿提醒您:诚信投保很重要

长城人寿通过“以案说险”提醒⼴⼤消费者关注⾦融消费者的⼋项权利。同时,注意防范⾮法集资、⾮法放贷、⾦融诈骗等⾮法⾦融活动侵害。⾯向⽼年消费者提⽰⾦融消费风险,树⽴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不乱投”;⾯向年轻消费者,科普⾦融基础知识,倡导理性借贷消费理念,远离校园不良⽹络贷款侵害,“不乱贷”。

案例简介

消费者李先生于2015年6⽉为⾃⼰投保了⼀份重⼤疾病保险。为希望保险公司正常承保,未在投保时告知其在医院就诊情况。2023年3⽉,李先生打算为孩⼦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服务⼈员详细向李先生介绍了保险理念和诚信消费的重要性,李先生深有感触,主动告知了前期投保未如实告知的情况,随后在服务⼈员指导下,携带既往病历到保险公司办理了增补健康告知⼿续。保险公司对李先生投保前就诊情况进⾏了⼆次核保,最终保单为标准承保。

案例分析:

《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使权利、履⾏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

《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条规定:“订⽴保险合同,保险⼈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应当如实告知。投保⼈故意或者因重⼤过失未履⾏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影响保险⼈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保险费率的,保险⼈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故意不履⾏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因重⼤过失未履⾏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消费风险提⽰

消费者投保⼈寿保险时,对保险代理⼈询问内容应如实告知。若未履⾏如实告知义务,且影响保险公司做出承保决定或对保险事故的发⽣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消费者在投保时,如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单⽣效后,可联系保单服务⼈员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保险公司柜⾯办理相关增补告知⼿续,避免出险后因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导致⽆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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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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