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服务的通知》,明确5方面要求、1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通知》强调,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从事“租房贷”、“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交易当事人名义通过“网贷”平台等套取资金行为;严禁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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