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光明、龙岗多个地块调整 龙华民乐新增2宗宅地

观点网讯:10月7日消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02-22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龙华民乐8号仓奥特莱斯附近,临近民治水库位置,从原来的仓储用地中,调整出2宗二类居住用地,总建面达21.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分别为21467平方米、21848平方米,容积率均为5.0。以及新调整出教育设施用地,用于建设一座72班九年制学校。

同天,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发布《关于[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3等19个地块的公示》。

根据优化后的道路线位,原图则01-02、01-03等19个地块重新划分如下,01-02地块,用地面积37.2公顷,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2.0,备注“规划”; 01-03地块,用地面积2.4公顷,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备注“规划”; 01-04地块,用地面积0.6公顷,用地性质为市政供应设施用地,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备注“规划”; 01-05地块,用地面积1.3公顷,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不作规定,备注“规划”。

另外,龙华管理局还发布《关于观澜导航台迁建工程与配套道路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8-01地块个案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方案的通告》。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石鼓墇山丘顶部,建设内容包含台址及配套道路,其中台址用地面积7947平方米,配套道路用地面积8676平方米,长度约1236米。

此外,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项目涉及占用[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1087平方米,容积率无。

规划拟将[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调整为公共绿地+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为1087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泵站,用地面积16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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