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4日,针对股价低于发行价以及回购股份等问题,维峰电子在互动平台回复称,如有回购相关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经营季节性特征不明显,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一般约占全年1/4左右。
编辑 王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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