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税费减免征收!10月1日起执行!

这些税费减免征收!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9月28日发布联合公告: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这些税费减免征收!10月1日起执行!

三、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四、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城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七、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应按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八、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蚀五 /校对:小雪 /审核:蚀五

☎️合作:400-138-0996

这些税费减免征收!10月1日起执行!

为方便大家生活

特建立库尔勒各区域便民服务群

本群旨在为大家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

群内及时分享本区

生活信息、就业信息、本地资讯、城事通知等

及时给身边的邻居、家人吧!

请按照自己对应片区扫码进群

不要重复进群

库尔勒老城区

便民服务群

库尔勒新市区

便民服务群

库尔勒开发区

便民服务群

库尔勒各小区

便民服务群

欢迎扩散给身边的朋友和邻居

他会感谢你的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49804.html

      
上一篇 2023-09-3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