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不断“瘦身” 开放水平日益凸显

北京时间2013年7月,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启,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开展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说:"当时我们迫切需要在中国、 在点上,对这些规则先进行试验,等成熟了再复制推广,为我们参与全球经贸规则重构做准备。"

负面清单,属于国际条约的附件;全国人大为其定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简单来说,就是要用一张清单,统一列出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而不在清单上的,全部开放。

"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它的核心是在政府规定清单之外的所有领域,市场主体可以自由准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革命性的管理体制的变化。

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简政放权,通过开放带动改革,是设立自贸试验区的最初目的。这场势在必行的试验落在了上海。但那个时候,开放所需要的底气和信心,并不充足。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朱民回忆,当时他们想把船舶维修放开,有一个造船协会的老专家忧心忡忡说不能放开,因为日本韩国的修船产业很成熟,如果一放开,我们国家修船业的竞争力就会受到很大打击。怎么去化解这些担心?"前进0.5步也是前进,最大限度达成一致。"

当时的外商投资管理措施,不仅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还有散落在各个层级政府部门规章中的条文。上海市商务委外国投资管理处 是负面清单修订的牵头部门。他们需要先找齐条目,然后再权衡每一条管理措施的去留。

朱民珍藏了一个跟随他10年的盒子,里边装着那时的手抄笔记和翻译稿。一个个版本的讨论稿、修改稿和编制说明,见证了负面清单的孕育,也是一份份中国开放的关键性史料。

2013年9月29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启航,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的重要战略举措。当晚,几乎所有媒体都守在电脑前,等待这张清单上网。

上海为中国打磨的第一份负面清单,伴随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立,走进公众视线。除去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国民经济行业一共18个大门类,1069个小类;负面清单具体到小类,一共190条,17.8%的小类有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意味着,80%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负面清单首先是把这个市场的决定权、决策权和经营权还给企业,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同时也限定政府发挥作用的一些领域和边界,在清单的范围内建立好规则和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这样评价负面清单的作用。

2013年10月14日,在外高桥的自贸区综合大厅,一家新注册的外资企业,拿到了第一张由"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产生的营业执照。正是这个备案,让更多外资企业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后来,历经多次"瘦身"的负面清单,不仅带动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产业的崛起和集群发展,还被复制到全国各地自贸区。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表决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正式写入法规,成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最新的2021年全国版和自贸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分别减至31条和27条。

到2022年,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面积,吸引了占全国18.1%的外资和17.8%的对外贸易;开放发展的主体作用和引领作用,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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