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多罚!东北证券再领罚单

又一家券商被“一案多罚”。

一案多罚!东北证券再领罚单

9月27日,深交所公告表示,因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多方违规,东北证券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一案多罚!东北证券再领罚单

豫金刚石旧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受到市场和监管层高度关注。

在收到深交所这份罚单之前,今年6月,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已受过证监会的重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三倍罚款,合计罚没金额754.72万元;5名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处以5万-20万元罚款不等。

受访人士认为,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应适应新的市场发展形势,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定位与角色,真正承担起注册制下为市场和投资者把关的重责大任,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

收下深交所罚单

9月27日,深交所官网显示,因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多方违规,东北证券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指出,经证监会查明,东北证券作为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公司及五名保代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即未按要求对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未发现其认购资金实际来源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且由豫金刚石关联方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郭某希、郑某芝夫妇,以及本次发行认缴对象朱某营及其配偶曹某霞进行担保等情况,相关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具体来看,包括以下违规: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同时,深交所要求,东北证券对此应高度重视,针对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引以为戒,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提供证券服务。

曾受证监会重罚

其实,针对此案件,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已于今年6月受过证监会的重罚。

一案多罚!东北证券再领罚单

证监会表示,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东方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三倍罚款,合计罚没金额754.72万元;5名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处以5万-20万元罚款不等。

关于豫金刚石一案,证监会早在2020年认定表示,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

证监会还曾发文强调,豫金刚石一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市场影响恶劣。

处罚落地后,东北证券表示,将持续遵循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投行收入不降反增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北证券被证监会重罚后不久,证监会同月公布了最新一期证券公司“白名单”。或因涉豫金刚石旧案,东北证券成为了4家被调出“白名单”的券商之一。

虽然在上半年落地罚单,但从半年报业绩来看,东北证券投行业务收入不降反增。

2023年上半年,东北证券投行业务营业总收入为1.41亿元,同比增长166.42%;投行业务营业利润率达56.93%,同比增长39.59%。

从整体业绩来看,今年上半年,东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5.62亿元,同比增加48.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亿元,同比增加164.4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91.66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3.54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72%。

公开资料显示,东北证券成立于2000年6月,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于2007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一案多罚!东北证券再领罚单

强监管趋势持续

近期,在强监管态势下,券商被“一事多罚”的情况并非个案。

6月19日,中信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经查,中信证券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因“619”交易系统异常一案,中信证券共计收到来自上交所、深圳证监局、深交所的3张罚单,属业内罕见。

全面注册制深化,但“零容忍”的强监管环境延续。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认为,在强监管态势下,券商面临以下挑战:

一是提高合规风险意识。券商需要更加重视合规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确保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二是加强自律监管。券商要积极落实自律监管责任,加强内部合规培训,建立有效的内部制度和流程,规范各项业务操作,防范风险;三是加大投入和改进技术支持。券商需要投入更多资源来提升内部合规与风控的技术支持,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合规效率,降低合规风险。

针对东北证券因保荐项目被“一案多罚”一事,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表示,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制,要求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承担风险责任和义务,也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特别是中介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中介机构不能适应新的市场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可能无法摆脱监管追责。

“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应适应新的市场发展形势,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定位与角色,真正承担注册制下为市场和投资者把关的重责大任,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沈萌表示。

在张雪峰看来,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券商应合法合规地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加强风险管理。券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合规审查、风险评估等方面,确保保荐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是审慎选择项目。券商应严格审查项目,对企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防范虚假陈述和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券商应确保信息披露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并加强对投资者的沟通和解释,维护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四是提高自律意识。券商应加强自律监管,建立有效的内部合规制度和流程,加强员工合规培训,严厉打击内部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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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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