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被罚365万元:时任董事长陈新民、董秘丁锐均被警告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汉口银行被开出两张罚单,金额共计365万元。同时该行相关人士或被警告或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多年,其中包括时任董事长陈新民、时任董秘丁锐、时任行长助理徐欣等。

对总行的罚单显示,因该行未严格按异地客户授信审查要求审批业务;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多次条线检查均未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内部审计未反映重大风险责任问题;员工行为排查未按规定覆盖全员;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65万。

同时,该行时任董事长陈新民、时任董秘丁锐、时任授信审查部副总经理杨德蓉均被警告。

陈新民曾担任汉口银行董事长多年,该行2022年年报显示,陈新民担任了该行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今年8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复同意刘波任该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刘波此前为该行行长。

2022年年报还显示,丁锐为汉口银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目前暂未至该行董秘是否换人。

汉口银行被罚365万元:时任董事长陈新民、董秘丁锐均被警告

截至2022年末,汉口银行总资产为5057.3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74.86亿元,不良率为2.64%,关注类贷款占比为1.90%。“本行制定了《汉口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贷款实施五级十二档的分类,建立实时分类、动态分类管理机制,分类结果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本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该行在年报中称。

对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的罚单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00万元。

同时,时任汉口银行行长助理兼水果湖支行行长徐欣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水果湖支行营业室客户经理刘志坚、时任水果湖支行客户经理康争、时任水果湖支行客户经理王龙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5年、2年,时任水果湖支行副行长叶豫飞、时任水果湖支行行长助理陈华、时任水果湖支行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孙亮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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