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玮 广州报道
9月28日,广东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挂网公布,从政策环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数据共享、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支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
在金融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金融机构争取个人养老金运营资格,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并鼓励各地在事权范围内积极探索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金融创新举措,为广大企业及其职工提供更多选择,不断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
具体来看,广东将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拓宽底层资产类别,加快建立养老金融产品体系,开发更多基于广东省情,符合群众养老需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增值的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差异化养老金融产品,提升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个人养老金缴存与投资水平,《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将个人养老金扩面工作重点由开户进一步转为缴存和投资,加强产品和服务宣传,优化产品供给,提升个人养老金的缴存率、缴存额和投资率。同时,引导金融机构间加强资金划转服务合作,提升资金账户使用便利性。
在此基础上,《若干措施》还提出,将探索开发一站式产品交易平台。具体包括,探索开发养老金融全品种产品信息展示平台,完善产品呈现模式,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推动银行积极与保险、基金、证券等机构进行系统对接,鼓励金融机构跨集团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方便参保人便捷比较和选择投资产品,吸引参保人缴存资金、参与投资。
针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若干措施》明确,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风险防控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制度,压实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避免只谈收益不谈风险、选择性告知等导致参保人知情权受损。对人民群众反映投诉的开户、金融产品及风险提示等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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