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调查、内部重大问责不得参评!券商分析师评选生变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崔文静 北京报道

分析师评选高峰到来,评选新规范如约而至。

9月27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版《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

相较于此前版本,新版《评选规范》添加了分析师禁止参评事由。

比如,分析师被公司内部重大问责,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分析师在参评期间或者评选结果公布后当年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或立案调查,分析师所在机构应当向评选主办方提出取消相关分析师及其所在参评团队继续参评或当年获得的奖项。

受访人士告诉记者,此次规范中的新增禁止参评事由,在实践过程中多数已经执行。此番通过新版《评选规范》进行明确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敦促券商分析师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合规展业。

新增禁止参评事由

9月27日晚间,中证协发布新版《评选规范》,这距离旧版《评选规范》出炉已经过去近四年。

四年间,分析师评选赛事明显增加,拉票、拜票等不良现象也时有出现。此番评选规范修订即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新旧《评选规范》发现,二者的最大不同在于,新版规范增加多项分析师禁止参评事由。

比如,新增两类不得参评情况:一方面,过去,分析师被公司内部重大问责不影响其参加评选,如今被禁止当年参评。

另一方面,分析师被证监会、中证协立案调查的,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再被允许参加评选,计算起始日期以被立案调查通知书发布日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分析师被立案调查等不仅影响参加评选,如若在获奖的当年出现类似情况,还需交还奖项。

新版《评选规范》明确规定,分析师在参评期间或者评选结果公布后当年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或立案调查,分析师所在机构应当向评选主办方提出取消相关分析师及其所在参评团队继续参评或当年获得的奖项。

如果说上述新增禁止参评事由所涉问题,与分析师在参加评选期间的表现关联不大,那么新版《评选规范》的另一条规定,则切关分析师参评行为。

根据最新评选要求,分析师若在参评期间出现声誉事件,券商需立即进行合规审查,如若查明分析师存在违规行为,券商应及时向评选主办方提出终止相关分析师及其所在参评团队继续参评。

“相较于此前版本,修订后的《评选规范》再度添加分析师禁止参评事由,并进一步新增分析师获奖后出现违规行为所需追回奖项的情形。有助于倒逼分析师增强合规意识,时刻约束自身行为。”受访人士告诉记者。

“于分析师而言,获评奖项对于其市场影响力增强、身价提升等大有助益,分析师参评积极性一般较高。将分析师违规处罚等情况与其是否具备分析师评选参评资格相挂钩,对约束分析师加强廉洁自律大有助益。”上述人士表示。

拉票、拜票问题尤存

严禁证券公司和分析师以各种形式刊载或发送拉票信息——新旧版本《评选规范》对此均有明确规定。拉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各类自媒体上刊载或以邮件形式发送拉票信息,以微信名、微博、博客名或昵称附注形式显示拉票信息,或在提供研究服务时附带发送拉票信息等。

实践中,拉票现象却屡见不鲜。曾有多位基金经理、私募合伙人告诉记者,每到分析师评选高峰期,总有不少券商分析师来“打招呼”“求照顾”。鉴于业务往来或私人交际,多数时候会投上一票,但有时也会不胜其扰。

与此同时,由于分析师一旦出现声誉问题将可能被取消参评资格,分析师评选期间,各类或真或假的爆料也容易出现。

比如,今年9月初,一份有关2016年桃色新闻的举报材料即引起圈内热议,尽管被指桃色事件当事方宣称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其对相关分析师声誉的实际影响却短时间内难以消除,这也导致涉事分析师参评受到波及。

“一旦出现爆料,在未证实爆料为假的情况下,投票人难免会考虑‘如果为真怎么办’。一些对投他/她一票不够坚定的投票人,可能会选择放弃投票。”有基金经理表示。

此种情况下,加强与投票人的联系紧密度则变得更加重要。

但请客送礼等利益输送,被《评选规范》明令禁止。《评选规范》规定,严禁分析师以各种形式向投票人及其他可能对评选结果产生影响的人请客送礼,包括提供礼金、礼品、旅游、红包、娱乐健身等利益,或者以其它变通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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