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宗商住地16.8亿元由本土国资企业包揽

观点网讯:9月28日,浙江丽水缙云县2宗地块进行现场竞价,由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皆以起始价包揽,总价16.8亿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宗地块分别为缙告字〔2023〕16号与缙告字〔2023〕17号,皆位于五云街道名山村,规划用作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总出让面积9.2886万平方米,总起价16.8亿元。

其中,缙告字〔2023〕16号出让起始价为11.38亿元,总用地面积为5.1941万平方米,内部分区A区3.4932万平方米,B区7198平方米,C区8628平方米,需配建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183平方米。

该地块总容积率≤2.387,A区2<容积率≤2.2,总建面6.9864万平方米~7.685万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用房3000~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B区2.4<容积率≤2.8,其中人才公寓建面不大于1.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00~5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C区2.4<容积率≤2.8,其中商务办公建面不大于2万平方米,商业建筑3000~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

缙告字〔2023〕17号出让起始价为5.42亿元 ,总用地面积为4.0945万平方米。内部分区A区用地面积为7864平方米;B-1区用地面积为2.4014万平方米;B-2区用地面积为7545.1平方米;配建市政道路面积为1521平方米。

该地块总容积率≤1.22,总建筑密度≤32%,总绿地率≥20%。A区1.5≤容积率≤1.7,地上建筑面积11796-13363平方米,建筑密度≤60%。B-1区、B-2区总容积率≤1.1,其中,B-1区地上建筑面积2.856-3.1716万平方米,当中设置配套商业用房300-3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B-2区地上总建筑面积3000-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

此外,16号地块B区、C区建筑与17号地块A区、B-2区建筑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整体回购,且需配建市政道路、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按要求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另悉,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洪嘉,注册资本5.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由缙云县财政局持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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