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优化金融服务10项举措: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新模式|快讯

江苏推出优化金融服务10项举措: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新模式|快讯

文/王海平

9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支持江苏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通知》,推出优化金融服务10项具体举措,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聚焦经济运行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全力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从江苏层面看,1—8月的经济运行呈现生产平稳、内需改善、质效提升等特征。其中,主要列统指标呈现增长趋势,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增7.2%,固投同增长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增7.9%。

《通知》对消费领域、重大项目、房地产和建筑业、外贸外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民营经济、乡村振兴等八个领域的金融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和针对性措施。

在“优化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服务”领域,《通知》指出,银行机构要制定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具体操作细则,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保交楼”相关工作,加大对已售逾期难交付项目“保交楼”配套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研发配套金融产品,支持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银行机构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对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建筑业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稳定。

《通知》指出,要积极对接各类促消费活动,跟进省、市新增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落实好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要求,加大“新三样”出口支持,深入开展专项融资对接行动。《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和经营尚未完全恢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高于年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给予续贷支持。广泛开展个体工商户、科技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便捷通产品宣传推广,着力优化机制改善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做好涉农信贷投放,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的信贷资金和保险需求,不断巩固扩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成果成效。《通知》还明确了风险防控和监督落实工作要求,保障各项举措有效落地。

到2023年8月末,江苏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比年初增加2.3万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保险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1392万亿元,同比增长143.5%。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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