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居民家庭成员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限购区域但在限购区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2、新购房后,本地户籍两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不超过3套,本地户籍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不超过2套。在此基础上,二孩居民家庭总套数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总套数可增加2套。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43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