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6日电,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①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②调整住房限价措施,成品住宅装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严格落实样板间、销售现场、装修清单等管理要求,鼓励优质优价。不再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③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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