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9月26日讯记者从9月26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烟台市住房促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25日开始,我市启动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李雪介绍,我市全面贯彻落实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工作要求,目前全市统一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二套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其中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较政策调整前降低了40个基点,这将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自9月25日开始我市启动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工作,这一政策利好将惠及存量首套住房购房群众,节约利息支出,从而支持居民家庭消费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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