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023年9月25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的消息,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营分社已获批准终止营业。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营分社需在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将金融许可证上缴,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该单位还需做好该网点终止营业后的业务清理移交及善后工作,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公告、解释,切实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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