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观点网讯:9月25日消息,新疆住建厅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新建房〔2023〕28号】》

观点新媒体获悉,居民家庭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的市、县、师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另外,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由各市、县、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查询居民家庭的成套住房套数,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本文源自观点网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41248.html

      
上一篇 2023-09-2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