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技创新。”9月24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23年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
“从经验数据可以看出,信贷投放拉动GDP的边际效应正在递减,投资的经济产出率呈下降趋势。”尚福林指出,从1994年GDP每增加1元对应0.64元的信贷投放,到2022年GDP每增加1元对应4.53元的信贷投放,说明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下降,从而也抬升了宏观杠杆率。
在此背景下,他认为,无论是经济增长还是金融发展,都需要寻找一个新的突破口,科技创新无疑是这些要素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变量。我国金融体系在支持创新发展方面既有长足发展,也有短板和不足,未来空间巨大。
针对新时期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尚福林认为,一方面,金融体系结构与科技创新的需要仍有比较大的优化空间。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但科创企业的特点是“轻资产、高投入、高风险”,对现有银行体系构成了比较大的挑战。
在股权融资方面,资本市场规模远远小于银行信贷市场,2022年末,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3.1%,全年增量仅占3.7%,且存在几大特点:一是市场短期行为多,缺少长期耐心资本;二是风险投资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对初创期和早期科技型企业关注和支持较少,更多着眼于成熟期的科技企业,追求IPO溢价。
另一方面,现有金融业务模式与科技创新的自然属性在不同程度上仍然不匹配。
一是技术知识壁垒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传统的成本收益分析和风险识别方法难以对技术和市场前景作出判断,单纯依靠财务报表和抵质押物,很难做出投资或者信贷决策。
二是单一金融供给无法适应处在不同周期的科技创新需求。服务对象不同的投行与信贷,联合起来对科技企业进行全周期的金融服务还存在很大不足,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科创企业,还缺少有效衔接覆盖的金融服务。
三是科技创新的风险回报方式无法满足银行信贷要求。科创企业的投入成本容易量化,但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前景、收益都具有很大不确定性。银行信贷资金有成本且是固定收息,银行只能从科创企业的贷款中获得有限的利息收入,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不匹配。
尚福林认为,发展科创金融是个系统性工程,既要针对科技创新存在信息不对称、轻资产、研发投入大等共性问题作出调整创新,也要关注不同生命周期中的科创企业的金融需求加以完善。“我们要解决的是一个结构性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他指出,需要从思想认识、组织形式、业务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支持等方面形成系统性观念与共识。
第一,资本市场要解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长期耐心资本的问题。资本市场独有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机制,最契合技术研发不确定、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
一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强对科技企业上市的包容性,支持科创板、新三板、北交所分层错位发展,发挥转板上市功能,畅通资本流通机制,提高市场活跃度和吸引力;二是拓宽资金来源,培育更多的成熟机构投资者,引入更多长期资本,加大保险等长期资金权益资产配置的权重和规模;三是规范创业风险投资,鼓励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发现挖掘科创企业的市场价值。
第二,信贷市场要解决信贷资金的风险补偿问题。银行信贷如果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将对科技创新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在市场机制与技术手段方面加大创新力度。鼓励利用数字技术等现代化手段,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评估和控制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允许银行通过差别化利率定价体现风险溢价。其次,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尚福林指出,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领域的创新具有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需要政府适当介入,重点是解决抵押担保不足、缺少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问题。
第三,在政策甚至法律制度层面做一些突破创新。尚福林认为,考虑到科创企业未来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在制度设计上要有针对性地做一些调整。
“回顾整个信贷资金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次比较大的调整,我们实际做过很多创新尝试,比如针对企业扩大生产、升级改造,创新了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尚福林表示。
提到2016年开始的投贷联动试点,尚福林认为,目前来看效果有限。“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他指出,美国、德国等国家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都有一些相对成熟的做法,比如银行和外部私募机构合作,间接为科创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再与私募机构共享股权收益;再比如,银行直接对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防止企业在财务等方面出现风险等。
尚福林认为,如果能够在科创贷款方面突破一些障碍,对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对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将会起到非常巨大的推动作用。如果希望降低试错成本,也可以考虑采取“监管沙箱”试点的方式,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结合的方式。
“当然,首先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尚福林表示,股权投资和信贷投放是两回事,管理要求不一样,但可以在一些地方做一些突破,做一些试点。比如,用极少一部分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试行一些事业部管理的方式,进行直接投资,既可以加强对科创企业的支持,也可以保证银行投资风险得以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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