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涉及到房屋征收范围包括↓
住宅:泰昌弄10号、泰昌弄12号、泰昌弄12-1号、泰昌弄12-1号、泰昌弄12-2号、泰昌弄14号、泰昌弄16号、泰昌弄37号、泰昌弄39号、泰昌弄41号、泰昌弄57号、泰昌弄58号、泰昌弄58-1号、泰昌弄58-2号、泰昌弄62号、泰昌弄63号、泰昌弄79号、泰昌弄82号、塘南新村1号、塘南新村2号、塘南新村4号、塘南新村5号、塘南新村6号、塘南新村8号、塘南新村9号。
非住宅:泰昌弄30号旁、塘南新村3号旁、塘南新村4号、塘南新村9号、向阳南路3号。
以下为公告全文↓↓↓
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二、房屋征收范围
住宅:泰昌弄10号、泰昌弄12号、泰昌弄12-1号、泰昌弄12-1号、泰昌弄12-2号、泰昌弄14号、泰昌弄16号、泰昌弄37号、泰昌弄39号、泰昌弄41号、泰昌弄57号、泰昌弄58号、泰昌弄58-1号、泰昌弄58-2号、泰昌弄62号、泰昌弄63号、泰昌弄79号、泰昌弄82号、塘南新村1号、塘南新村2号、塘南新村4号、塘南新村5号、塘南新村6号、塘南新村8号、塘南新村9号。
非住宅:泰昌弄30号旁、塘南新村3号旁、塘南新村4号、塘南新村9号、向阳南路3号。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个月。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来源:江南晚报
编辑:大春、修美腻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40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