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被告乐视网需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中介机构方面,根据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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