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22日盘后,凯伦股份公告称,当天收到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凯伦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凯伦控股立案。
凯伦股份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和凯伦控股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凯伦股份公告
资料显示,凯伦股份成立于2011年7月,是一家提供系统化服务的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商。
此前在9月8日盘后,凯伦股份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通报,经查,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凯伦股份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为凯伦控股提供周转资金,凯伦控股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临时公告,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林弟、常务副总经理张勇和财务总监季歆宇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凯伦股份、钱林弟、张勇、季歆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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