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证券内控存缺陷,北京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22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对国开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通报,经查,国开证券在开展债券自营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交易对手白名单管理流于形式;

  二是存在未在衡泰系统正确录入真实交易对手的情况,风险管控不到位;

  三是交易询价留痕不完整,对交易询价记录的合规检查不到位。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出国开证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充分有效控制债券交易风险,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第二条等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开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责令国开证券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在监管措施决定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全面检查公司债券业务开展情况,定期核查交易询价记录,全面掌握、监测各类债券交易行为,严格控制风险。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国开证券内控存缺陷,北京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北京证监局

  官网介绍,国开证券的股东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持股80%。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旗下拥有国开金融、国开证券、国银租赁、中非基金等子公司。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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