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锡林郭勒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连收8张罚单,剑指银行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相关责任人被罚。
具体而言,因对鄂尔多斯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王芳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何学义则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此外,因张泽、马宇杰两人对鄂尔多斯银行锡林郭勒分行个人密码管理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2万元、14万元。
因赵晓红、丁奋华、乌日嘎、赵翔共4人对鄂尔多斯银行锡林郭勒分行行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负直接责任,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鄂尔多斯银行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16.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强,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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