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显
金融产业的其中一种赚钱方法,是赚佣金,证券交易所就是其中例子。
昨天讲到加密货币平台的经营,其实,做金融产业,一共有6种赚钱的方法。
第一种是赚佣金,就像是现时的证券行,以及证券交易所,甚至是由美国掌控的SWIFT,都是用这种方法。这最正路,但也赚得不多,不过山大斩埋有柴,只要量足够大,都可以赚到很多的钱,现时的政府,或最大的金融机构,都是用这种方法在金融圈中赚钱。当然,佣金也可以收很多,例如说,80年代Drexel Burnham的Michael Milken销售的垃圾债券,最高佣金可达到几成。我也见过香港的细价股上市,包销佣金最高达到8%。
第二种是赚差价,例如说,银行和找换店的外汇买卖,便是使用了这种形式。如果是成交量不大的产品,例如越南盾,买卖差价可以很高,像美元、日元、英镑这些大型货币,买卖差价则很低。
第三种是对赌,例如说,你买股票,就是和市场/卖家/庄家在对赌。此外,你也可以说,如股票包销商赚的佣金、银行买卖外汇赚差价,也有对赌成分,皆因他们也是冒了买入后有可能输钱的风险。不过,既有可能输钱,自然也有可能会赢钱。正因有这风险,才有可能赢到大的利润。所谓的“伦敦金”,本质就是对赌的玩法:公司和客户对赌,客户赢,它输,客户输,它赢。
第四种是挪用:银行接收存款,把钱借给借户,可以说是挪用了这笔钱,即是用“别人的钱”来赚钱。更高明的是,与其把这笔钱借给别人,冒着别人不还钱的风险,倒不如银行老板把这笔钱借给自己来投资,也许更加安全。事实上,在几十年前,大部分小型银行都是这样经营。
第五种是庞氏骗局:只要入金多于出金,不管经营是赚是蚀,也可稳赚不赔,最重要的窍门,是付出高息,吸引客户。大部分的加密货币平台,皆是如此。伦敦金也有这成分,以前澳门的赌厅,也是这情况。
第六种是醉翁之意,例如说,股票庄家经营证券行,为了方便工作。以前有银行家也是外围马大庄家,银行的用途,就是为了方便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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