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一审被判赔偿投资者超20亿。
9月22日,据证券时报报道,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约20.40亿元。
其中,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中介机构方面,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利安达会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所共同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5%的范围内与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所共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信永中和会计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乐视网成立于2004年11月,2010年8月12日在创业板上市,曾是唯一一家在中国上市的视频网站,也是最早宣布盈利的视频网站。2015年,其市值一度超过1700亿元,成为当时创业板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2016年末,乐视网资金链问题集中爆发。2019年4月,因乐视网及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证监会宣布对乐视网及贾跃亭立案调查。
2020年7月,乐视网被摘牌,终止上市交易,乐视网股价当日收报仅剩0.18元。自创业板退市后,乐视网退至新三板交易,且处于长期停盘状态。
2021年4月,乐视网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指出,乐视网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2021年4月12日晚间,乐视网披露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被罚款2.412亿元。经北京证监局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五项违法事实:一是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是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此外,据证券时报此前报道,乐视网财务造假案后,深圳证监局曾向平安证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10年,其他相应的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等措施。
去年4月15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对申请人贾跃亭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贾跃亭在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主要理由涉及4个方面,但都被证监会驳回。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对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杨丽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因贾跃亭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金融法院日前对贾跃亭发布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中国证监会,涉及行政非诉执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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