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延长商品房契税等优惠 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观点网讯:9月21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发布《兰考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十条措施》。

《措施》提出,要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缴用流程;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延长商品房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具体如下:

一、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缴用流程。

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网上全额全程监管,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全部存入项目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申请、使用预售资金,对经县政府认定的优质开发企业重点监管资金计算系数适当降低。企业可通过国有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等形式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二、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建立在售商品住房团购平台,各房地产企业自愿参与,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团购原则上是指一次性购买5套以上商品房,由房地产企业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团购房源须是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

三、延长商品房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兰考县县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并在2024年1月10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买卖新建商业用房、二手商业用房并缴纳契税的,并在2024年1月10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总体给予缴税金额10%的补贴。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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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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