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人才购房、首套购房资格认定等。
航空港区将实施购房补贴。毕业3年内来区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该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网签后3个月内完成契税缴纳的,在符合郑州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上,由区财政再按照已缴契税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以上青年人才之外人员在航空港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5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补贴、三孩家庭3万元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文件提出,支持重点企业人才购房。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重点企业员工发放奖补资金。购房奖补名额由管委会根据企业贡献、人才规模、员工购房需求等情况研究确定。人才标准由企业自定,具体名额分配由企业自行组织。奖补标准:每套房屋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次性向购房人发放3万元货币补贴,网签1年后,再额外给予每套房屋每年1万元,连续补贴三年,合计3万元的财政贴息。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各类人才,可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购房补贴方式。选择重点企业人才购房奖补的,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
支持团购或定向开发商品住房。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企业通过集中团购商品住房,或委托开发企业定向开发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对团购和定向开发项目,参照航空港区《关于支持重点产业等单位人才集中购房的若干措施》有关政策享受奖补资金,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再通过多种形式予以额外优惠。
做好金融信贷支持。对已结清住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棚改安置住房不计入“首套房”。
郑州市航空港区还将完善置业配套支持政策。放宽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条件,现已建成交付小区购房业主凭已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享受附近公办中小学划片入学资格,已在区外建立学籍的可申请插班转学到所购房屋小区周边中小学。加快中小学建设进度,2024年7月后购房网签备案的业主与建成交付小区业主享受同等待遇。外地人到航空港区落户和居住的,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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