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芗征预公告〔2023〕9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项目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13.2373公顷。
2.征地范围: 石亭街道南山村、天宝镇埔里村。具体位置详见《关于漳州市腾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项目的规划意见》漳芗自然资规函[2022]0010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亭街道南山村、天宝镇埔里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9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9月30日开始由石亭街道办事处、天宝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具体实施单位为石亭街道办事处、天宝镇人民政府,由石亭街道办事处、天宝镇人民政府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漳州市腾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项目的规划意见》拟用地规划红线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芗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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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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