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1日电 因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甘肃荣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4名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图源:甘肃证监局
未及时信披关联交易
甘肃证监局21日公告称,荣华实业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焦炭生产线租赁及电费代缴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累计发生金额合计3291.86万元,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累计发生金额合计4114.70万元。
甘肃证监局指出,荣华实业与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清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辛永清、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荣华实业、刘永、李清华、辛永清、刘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月已“面值退市”
Wind数据显示,荣华实业原为一家粮食与饲料加工企业,2011年后公司积极致力于对发展战略的调整。近年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浙商矿业的黄金销售,主营黄金开采、加工、销售。
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荣华实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荣华实业股票上市。
退市前,荣华实业于2023年1月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亿元左右。
荣华实业解释称,2022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5.73亿元,较上一年度下降幅度较大,经营业绩出现大额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国内原煤价格持续偏高,造成焦炭生产成本过高,加之焦炭价格一度回落,迫使公司压减焦炭产量,导致焦炭业务较上一年度出现较大亏损;2、子公司浙商矿业黄金产销量较上一年度均有下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黄金业务出现亏损;3、2022年度,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导致公司物流采购受限,黄金选矿和焦炭生产不能正常运营,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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