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1日电 据北京市商务局网站20日消息,北京市商务局就《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拟支持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资金转移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北京市商务局介绍,《条例》草案共设总则、投资准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投资便利、投资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44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合规经营、政府和部门职责、京津冀协同、工会等。
第二章为投资准入。主要包括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托“两区”开展先行先试;调法适用情况。
第三章为投资促进。主要包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调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及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明确有关单位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制定相关促进和便利化措施;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企业类型;强调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体系,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和市区联动,拓展境外招商渠道。
《条例》明确,北京市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内投资。北京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有关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予以奖励。
第四章为投资保护。主要包括政策制定应当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外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平等参加标准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
第五章为投资管理。主要包括登记注册、项目核准和备案、信息共享、信息报告、监管执法、安全审查等环节中企业主体和政府部门的权责义务。
第六章为投资便利。主要包括数据跨境、资金跨境流动、再投资、人才等要素方面便利措施。
具体看,《条例》表示,北京市依法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市网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部署,制定具体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制定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条例》规定,北京市按照国家规定,支持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资金转移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对企业聘用的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给予经常项下合法收入购汇汇出便利化等措施。
《条例》提出,北京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免于外汇登记。税务、商务等部门应当辅导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享受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市发展改革、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
《条例》还提出,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各类人才提供便利。市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并动态调整,优化完善配套举措。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及家属、内部调动专家及家属,以及拟在京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七章为投资服务。主要包括涉外政务服务事项国际化、标准化;全市一体化政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外资企业政企沟通机制、重大项目和企业服务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商事争议解决服务等。
第八章为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外资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的适用情形和信息报告执法责任。
第九章为附则。对参照执行本条例的情形和实施时间做出规定。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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