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代理业务套取费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临沧中心支公司被罚18万元。
此外,因对上述违法事实负责,杨丽、范家平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2万元、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泰康人寿旗下支公司本月内的首张罚单。9月15日,因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行为,泰康人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公司同样被罚18万元;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泰康人寿内蒙古乌海乌达支公司被罚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康人寿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3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程康平,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等,是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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