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公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新能企管分别持有浙晶光伏4.875%有限合伙份额、0.125%普通合伙份额,另新能企管持有浙晶能源0.01%股权。浙江新能、新能企管、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与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前退出浙晶光伏和浙晶能源,采用联合挂牌方式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共同打包转让所持浙晶光伏50%合伙份额及浙晶能源0.01%股权,截至2023年9月15日挂牌期满,摘牌方为晶科电力和芜湖晶晃的联合体,标的产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2.98亿元。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35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