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自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文/梁宝欣
9月20日傍晚,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提出了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区域范围,二手房增值税免征期“5年改2年”,非户籍人口首套房购置纳税社保年限从5年收缩至2年等政策。
上述《通知》指出,广州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同时,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此外,广州还表示将大力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发展。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稳慎有序开展规划建设。
对于上述《通知》的出台,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这一方面贯彻落实7月24日政治局会议关于“适应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则依旧坚持房住不炒,“不以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供需两端同步发力,突出供给侧改革。在需求端释放潜力购买力的同时,以供给适应需求,以需求牵引供给,让供求保持稳定和平衡,避免行业和市场大起大落。
编辑: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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