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9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对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进行优化。
通知提出,将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该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大力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发展。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稳慎有序开展规划建设。
对于此次调整的原因,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分类精准施策,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投机炒作。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编辑 杨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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