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通知》着重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两调整两完善”:调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线准入限额,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完善公租房保障审核及监管机制。
准入线从35660元/年变为49952元/年
《通知》拟将公租房收入线准入限额从现行的35660元/年提高到49952元/年,同时,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放宽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至政府公布标准的130%。
住房租赁补贴方面,《通知》拟将标准从现行的3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5元/平方米/月,对于按标准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租赁补贴不足200元的家庭,按照200元/月予以发放。
超过5年仍未获配租可后申请租赁补贴
《通知》还规定,在现有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群体的基础上,拟增加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在轮候期间即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同时,《通知》拟对于申请轮候公租房的家庭,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5年仍未获配租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此外,《通知》拟对于全体保障对象均年满60周岁的在保家庭,期满审查时不再审核收入和财产,给予老年人住房困难群体稳定的居住保障。
如何提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1.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2.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改革和保障处,邮编510030;或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gzcczbc@gz.gov.cn。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夏嘉雯 实习生 钟宇森 通讯员 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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